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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家协会主席状告潘长江MTV侵权 索赔30万元
 
2006-07-11 鸿武书画网
 
   中新浙江网7月11日电 (记者付中)“他不但擅自在MTV里使用了我的书法作品,还在我的作品旁边注上了‘潘长江’的名字!”丰台区美术家协会主席苏铜将笑星潘长江诉至法院。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8时40分,潘长江的弟弟潘长甬和苏铜的律师先后走进法庭。由于前来旁听的媒体太多,法官只好宣布临时调换法庭,找了个更大的法庭重新开庭。

  “唉,你说这事,我觉得他就是想出名。”开庭前,潘长甬小声地对身边的律师说道。说话间,律师拿起了潘长江的MTV光盘,两个人一起端详着。

  “我根本不认识苏铜这个人,更没委托弟弟向他要过书法作品。在MTV光盘中,我只是个演唱者,只对其中的演唱和表演承担责任。”在法庭上,律师替潘长江发表了答辩意见。

  接着,潘长甬语气平静地向法官讲述了事情的经过:“我和苏铜的儿子是好朋友,他告诉我,说他父亲是个书画家,有需要的话可以帮忙。我跟他说,有个MTV需要用书法作品。后来,苏铜当着我的面,给我写了字。他写字的时候,我告诉了他书法作品的用途,他也痛快地答应了。”

  “而且,确实不是我哥哥潘长江向他要字,而是我自己向他要字。”最后,潘长甬强调了这一点。

  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案情回放

  苏铜起诉称,去年10月,潘长江的弟弟找到自己,委托其题写“光腚娃娃”4个字,但未说明用途。今年春节前夕,潘长江的弟弟将潘长江新出的MTV专辑《男人40一枝花》的VCD光盘送给自己。此时,自己才得知,这张光盘先后4次使用了“光腚娃娃”书法作品,而其中均未明确注明作品为苏铜所作。

  其中的一个视频段落里,“光腚娃娃”4个字的旁边注上了“潘长江”三个字,且持续时间达4秒。

  对此,苏铜认为,潘长江擅自将自己赠与他的书法作品用于商业方面,甚至还将落款改名,其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故诉至法院,索赔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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