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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4 鸿武书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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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文化市场在我国的崛起和飞速发展,文化市场一些消极问题也接踵而来:非法电子游戏、不健康的“网吧”侵害青少年、盗版现象猖獗、文物走私愈演愈烈……
一年多来,文化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全面清理整顿文化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两会”期间,新华社记者就代表委员关心的文化市场热点问题专门采访了文化部部长孙家正。
记者: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兑现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承诺,并修改了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盗版会不会越来越少?
孙家正: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去年以来,针对音像制品市场盗版猖獗的现象,文化部门主要抓了两件事:一件就是违规的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取缔关闭工作;另外一件就是打击各种盗版走私行为。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各地以零售归市、招租、招商等形式,建立了规模在10家以上业户的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共200多家,分布在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但在发展过程中实际上已经成了走私、盗版音像制品的集散地。由于各业户进货渠道基本相同,经营品种大同小异,导致价格上的过度竞争,并出现许多业户为追求暴利,铤而走险经营盗版、走私和淫秽制品的现象。许多场所的业户还集体逃避、甚至公然对抗检查和管理,不断出现执法人员被围攻、殴打的暴力事件。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一些地方的“音像城”管理严重失控。虽然屡经整治,但收效甚微,最终文化部不得不让其走上关张的道路。2001年12月底,随着新疆乌鲁木齐4家音像市场的最后关闭,历时3年的全国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取缔关闭工作宣告结束。至此,全国277家“音像城”被全部清理退场。应该说,此举将极大地扭转我国音像市场“盗版”猖獗的局面,提高正版音像制品的占有率。
与此同时,去年第四季度,文化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音像市场集中整治行动,音像市场稽查管理人员查门店、挖窝点、打游商,加强日常检查,收缴了大量非法音像制品。全年以来全国销毁的违法音像制品达9005万张(盒)。12月2日全国地级以上200多个城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违法音像制品集中销毁活动,集中销毁了1829万张(盒)违法音像制品,从而使自觉抵制盗版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初步遏制住非法音像制品泛滥的势头。
去年底国务院新修改并发布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则是我国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兑现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形势而进行的新的调整,加大了法律法规上的规范力度。与修改前相比,音像制品管理体制更清晰,而盗版等违法经营将付出更加惨重的代价。现行条例的处罚是按照违法所得的标准来执行,一般很难界定。而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对违法经营的处罚按照违法经营额作为标准执行,更有利于操作。同时,条例对该执法不执法的现象,将追究有关部门责任。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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