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精品展首次启动经省委宣传部批准的黑龙江书法创作的最高奖项———“黑龙江书法精品奖”。
一、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
协办单位:《生活报》、《青少年书法报》、《书法赏评》。
二、稿件要求:
1、年满18岁的黑龙江省书法爱好者均可参加。书法篆刻作品内容为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或自撰诗词。作品要求书风纯正、品味高雅,提倡继承传统与创新相结合。
2、作品规格最小不小于4尺长,最大不超过6尺,以竖式条幅为宜。草书、篆书、篆刻附释文。篆刻作品6至8方,两方附边款,4尺3开竖式印屏。作品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年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来稿信封左下角注明“第二届精品展”。不用装裱。
3、每人可投1至2件作品,每位作者收取参评费30元,不交费不予参评。作品不退稿,归主办单位和赞助单位收藏。
三、评审办法:
由主办单位邀请我省资深书法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来稿进行公正评审。拟评出精品奖20件,精品提名奖10件,入选作品150件。预计8月份展出。
四、作者待遇:
1、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奖牌,入选者发证书。
2、特邀、获奖、入选作品结集出版《黑龙江省第二届书法精品展作品集》,并赠送入选者一册。作品所有权、宣传出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3、在书法专业报刊和省内新闻媒体上宣传介绍本次活动和获奖作品。
4、非黑龙江省书协会员入此展者,即可具备加入省书协条件。
五、征稿时间:
自即日起至2006年5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过时不候。
六、作品和参评费寄至:
哈尔滨动力区文府街6—1号省书协展览部 邮编:150040。 联系人:秦嘉彬、姜洪峰。 电话:0451-86037087。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 200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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