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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2006-10-16 鸿武书画网
 
     
  厦门位于我国东南沿海,与台湾、澎湖列岛隔海相望,它是福建省第二大城市,也是中国最早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由湖里区、开元区、思明区、鼓浪屿区、杏林区、集美区及同安区组成,面积为1516平方公里,是闽南、赣南、湘南的东向出海口,日后将会发展成为环太平洋的国际性海港。 厦门别称“鹭城”,风景秀丽,气候宜人,又有“海上花园”、“海上明珠”的称誉,是我国著名的旅游城市;近代以来,这里曾有过中西文化碰撞及交融的历史,形成了厦门独特的人文景观,在建筑方面体现得尤其突出。为展现中国画在新世纪、新时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艺术风貌,弘扬中国画立足传统、走向现代的艺术精神,让更多的艺术家积极投身于当代中国画创作中来,中国美术家协会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决定联合举办“2006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厦门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厦门市文化局
   协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厦门创作中心
厦门市东南融通系统工程公司
厦门市宏宝斋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主任:刘大为 郭振家
副主任: 戴志祺 罗才福 魏传义
(按姓氏笔画排序)
委员:马书林 田黎明 白磊 刘健 张宏 张立辰 张道兴 李云丽 李宝林 李建国 杜军 杨长槐 杨晓阳 陈岚 陈一峰 姜海平 施大畏 胡宝利 郭怡孮 程大利 詹庚西 蔡超 戴卫
秘书长:胡宝利 李云丽
展览办公室主任:杜军 陈岚 陈鑫 牛惠民
三、由中国美术家协会组成专家评选委员会
四、展出日期:2006年12月下旬
五、展出地点:厦门市美术馆
六、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转让权。
七、评选:评选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评、终评之后,评出优秀作品60件、入选作品200件,共计展出260件。
八、优秀作品与入会资格: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在申请加入中国美协时具备参加一次全国性大展的资格。
九、作品归属:优秀作品60件,每件酬金4000元,入选作品200件,每件酬金2000元。以上作品均不再退件,全部由组委会收藏。
十、画册: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十一、证书: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十二、参展要求: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1张照片参加初评,照片注明作品题目、姓名、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参展作者在寄作品照片的同时通过邮局汇寄80元评选费。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十三、送件要求:入围作者送一件中国画作品,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纸,横竖不限。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标题(注:和画面相同)、详细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作品画面上应写清作者姓名并加盖名章。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四、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8日止(以收到当地邮戳为准),评选在2006年11月中旬完成。
十五、收件地址:厦门市厦禾路616-628号财智广场(美仁广场)517室 中国美术家协会厦门创作中心
邮编:361004 电话:0592-2983777
十六、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中国美术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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