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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30 鸿武书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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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和繁荣我省美术创作,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部署,实施人才培养工程。更好地发挥全省高等艺术院校美术人才的培养优势,引导艺术院校在校大学生强化美术创作的意识,激发艺术院校在校大学生美术创作的积极性,提高艺术院校在校大学生美术创作的艺术水平,巩固艺术院校在校大学生美术创作的教育成果,壮大福建美术创作队伍的后备力量。为此,拟创立并举办"首届福建省高等艺术院校大学生美术作品展览",展览将为我省高等艺术院校在校大学生,提供一个展示个性艺术才华的平台;为我省高等艺术院校之间和院校与社会之间提供了一个教学交流互动、资源信息共享的契机;为新时期福建省美术创作事业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一个崭新的空间,为构建和谐社会多作贡献。 一、 主办单位: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二、 协办单位: 全省各高等艺术院校
三、 送评作品要求: 1. 全省各高等艺术院校在校大学生(包括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均可送件。 2. 送件作品包括: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中国画、漆画、年画、雕塑、艺术设计、动漫画。 3. 中国画、油画的画幅最大不超过120×120cm,其它画种最大不超过100×100cm,雕塑高、宽度在60cm以内,重量在30公斤以下,不得用易碎材料。(作品一律自行装框、装裱,有境面者可用有机物但不得用玻璃)。 4. 送件作品请在背面右下角写明标题、作者姓名、学校、指导老师、联系电话。 5. 要求由各高等艺术院校统一有组织的送件,不接受个人送件。 6. 展览结束后作品全部退还。
四、 作品评奖及待遇: 1. 组委会将邀请美术界权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出入选作品150件,从入选作品中评出优秀作品50件。 2. 入选及获奖作者将颁发盖有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印章的证书,入选作品及获奖作品的指导老师也将颁发证书。 3. 优秀作品可作为加入福建省美术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五、 送件作品收费: 1. 送件参加评选的作品收参评费,每件50元。 2. 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初评评出后的入选作品再交画册入编及参展费,每件150元(评委会评审后再另行通知交款,按规定时间内未交款的视为自动放弃)。 3. 本次展览将出版《首届福建省高等艺术院校大学生美术作品集》,届时向入选作者及指导老师各赠送作品集一本。还可向入选作者与非入选者以优惠价提供画册。
六、 新闻宣传权: 主办单位对本届入选获奖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权。
七、 凡送件者,视同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八、 2007年5月10日-15日送福建省美协,6月中下旬在福州展出。 联系电话:0591-83712800、83714240 总负责人:王来文 具体负责人:唐国新 分工执行:刘一农 林黎雄 联 系 人:王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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